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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芜湖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1  浏览次数:56755

附件一:

芜湖市职业介绍补贴操作规程

 

一、申报程序

每季度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向市就业管理处申报,市就业管理处复核汇总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和补贴数额。市财政局将审定的补贴资金汇入相关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县、区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职业介绍补贴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发放。

二、申报材料

1、职业介绍补贴申报表;

2、经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及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签订六个月以上的用工证明复印件;

3、相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职业介绍内容的复印件;

4、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需要的其它材料。

 

 

 

 

附件二:

芜湖市社会保险补贴操作规程

 

一、用人单位

(一)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每季度终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管理处申报。市就业管理处复核汇总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和补贴数额。市财政局将审定的补贴资金直接汇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县(区)社会保险补贴,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发放。

(二)申报材料

  • 社保补贴申报表;
  •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 相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社会保险内容的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 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为需要报送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在企业(单位)第一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二、灵活就业人员

(一)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于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分两次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其中1月15日前申报补贴的期限为上年度的7月至12月。7月15日前申报补贴的期限为本年度的1至6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由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各区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向市就业管理处申报,经市就业管理处审核后,汇总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劳动保障局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由区劳动保障局通过街道、社区逐级下拨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二)申报材料

  • 社保补贴申报表;
  •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社保补贴内容的复印件;
  •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本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复印件;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为需要报送的其它材料。

 

 

 

 

 

附件三:

 

芜湖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操作规程

一、申报程序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同时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并在每季度终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管理处申报。经市就业管理处审核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和补贴数额。市财政局将审定的补贴资金直接汇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县(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发放。

二、申报材料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 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 相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内记载公益性岗位补贴内容的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上季度为享受补贴人员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为需要报送的其它材料。

 

 

附件四:

芜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规程

 

  • 申报程序
    • 对定点培训机构的要求

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报送《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经市、区劳动保障局审批后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并在培训学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培训内容。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定点培训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定的所需材料。

  • 对培训学员的要求

 学员须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方可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和培训学费缴费发票(收据)到户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局设立的窗口,按各区规定的时间领取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用人单位组织到定点机构开展订单式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开班前须向市、区劳动保障局报送《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培训结束后,按班次提供规定材料,并按各区规定时间到辖区内区劳动保障局设立的窗口领取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 申报材料
  • 定点培训机构培训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市、区劳动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2、学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培训内容的复印件;

3、学员签名的《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考勤表》;

4、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5、定点培训机构与学员协议书;

6、学员反馈培训质量意见表。

(二)用人单位(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市、区劳动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2、属于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培训的,须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经费用于职业培训的证明材料;

3、培训学员花名册、考勤表;

4、培训学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职业资格证》证件内记载培训内容复印件;

5、《用人单位申请职业培训及鉴定补贴审批表》。

三、芜湖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分类

A类(16个)

中餐烹饪       装饰、装修         数控加工

西餐烹饪       办公设备维修       金属处理加工

家电维修       摩托车维修         金属铸锻加工   

焊工         电力设备维修        汽车驾驶维修     

 机械冷加工     机电设备装配与维修    

金属切削加工(车工 、钳工)   模具设计与制造  

B类(33个)

砌筑工        服装设计定制     农林专用机械操作

中式面点      文体用品制作     家用电器制造装配

裁剪缝纫      筑路养护、维修    纺织、针织、印染

西式面点     精密仪器仪表装配    计算机维修调试

钢筋加工     运输机械设备操作    雕刻工艺品制作

印刷制版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    医疗器械制造

计算机操作    皮革毛皮制品加工    机械设备装配

美容、美发    电气设备装配        动力设备装配

电子设备装配  电力设备装配        运输车辆装配

工程机械操作  工程设备安装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作           珠宝贵金属首饰制作

电子设备制造装配调试         金属工艺品加工制作

C类(59个)

照  相       混凝土工      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

园  艺       工程防水      石材生产耐火材料制造

陶  瓷      电影放映     建筑保温及吸音材料生产

印  刷       玩具制作      石英玻璃及其制品制作

供用电       运输服务      建筑防水密封材料生产

调酒师       验光配镜      墙体屋面材料生产加工

水产养殖      水产品加工    输、配、变电设备值班

餐饮服务       造纸洗染      音像制品制作复制

机泵操作       中药材生产    水泥及其制品生产

化学产品生产   电力设备运行  水利设施管理养护

药品生产制造   搪瓷制品生产  饭店旅行社服务

金属冶炼轧制   木材制品制作  饲料生产加工

发电运行值班   家畜家禽饲料  勘测及矿物开采

施工架子搭设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作   插花

营业员         浴池服务        储运员

采购员         粮油管理        推销员

供水工         家庭服务 (养老护理员)     

 包装工         保管员         印章刻字     

纸制品加工     人造板生产     土石方施工    

 物业管理       保健按摩     计算机制图

合计(108个)专业的培训定点机构

 

 

 

 

 

 

 

 

 

 

 

 

 

附件五:

芜湖市创业培训补贴操作规程

 

一、申报程序

创业培训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在培训开班前,定点培训机构向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报送《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经批准后执行。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向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申报培训补贴资金,并附规定的资料。

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电话随机暗访以及评估创业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质量、教学效果、后续服务工作绩效等情况,并提出意见,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确定补贴数额,将资金拨付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申报材料

1、经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核准的《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

2、《创业培训绩效考核申报表》;

3、《创业培训学员签到出勤花名册》;

4、《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表》;

5、《创业成功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创业培训内容的复印件;

8、《创业计划书专家答辩审定意见表》复印件;

9、成功创办企业(或自谋职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件六:

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操作规程

 

一、申报程序

对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规程》之申报程序,交验享受技能补贴的规定材料。

 

二、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定点培训机构)申报鉴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学员签字的《鉴定考核现场签到表》;

2、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和《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经市劳动保障局确认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鉴定联复印件;

4、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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