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 业 委 员 会
皖发改投资〔2012〕636号
关于下达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发展改革委、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659号)精神,现将2012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批投资339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项目所在县配套398万元,用于太湖、和县、当涂、泾县等4县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严格按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完成工程决算、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并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安徽省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 〇 一 二 年 七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