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我省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具备《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环人〔2006〕120号)中规定的条件。
二、晋升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张表均贴本人近照);
(三)《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需提供原著、原刊);
(五)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外语、计算机免试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
(八)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外,报送的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使用规范的档案材料盒报送,每盒封面帖上“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收费标准
(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3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0606室)。
(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五、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参评材料的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联系人:方 武 联系电话:0551-2376656
附件:1. 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