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我委接到一些市、县经信委(经委)和企业反映,少数不法分子冒用我委有关处室局及领导名义以推销书籍、包装项目、参会参展等为由骗取钱财,造成恶劣的影响。为防范并及时打击不法分子诈骗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经信委协调、布置有关工作或事宜都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正式行文或其他正常途径进行。请市、县经信委(经委)和广大企业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凡遇冒用我委名义进行推销、开展活动和索要钱财物的,要迅速向我委报告,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联系电话:0551—2871004、287112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