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明电〔2012〕44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精神,搭建地产品销售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徽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推动皖青经贸合作与交流,定于2012年青洽会期间举办安徽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青洽会安徽“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13日;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南国际展览中心。
三、参展商品
家电、汽车、工程机械、轻工类产品(酒、茶叶、食品等优质农副产品)及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品。
四、有关事项
(一)青洽会安徽“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是皖青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我委具体负责。各市经信委(经委)要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参展代表团人员、参展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2)。
(二)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计划,精心组织名牌、驰名商标产品以及在西宁有销售网络(办事处)的企业参展,主动为参展企业搞好服务,按时按量完成展位组织工作(招展计划表见附件3)。
(三)西宁与兰州距离相对较近,请尽量组织“安徽产品甘肃行”参展企业参加此次活动,6月5日“安徽产品甘肃行”活动结束后便于企业将展品快速运至西宁,降低参展企业展销成本,扩大促销成果。
(四)本着“鼓励企业参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此次展销活动由省统一租赁场地,统一布展,展位费、装修费全部免除。
(五)6月5日,参展企业开始布展,企业宣传资料、实物展品请自行运输。
(六)请于5月26日前将《各市代表团人员信息表》、《各市参展企业信息表》及参展企业布展图片、文字材料等汇总后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庄皖,电话:0551-2871861、13909695945;孙岩,电话:0551-2871872、18855120688;电子邮箱:zhw9183@163.com,ahjwsunyan@126.com;传真:0551-2871872。
附件:1、各市代表团人员信息表
2、各市参展企业信息表
3、招展计划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