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减免税申请报告原件1份;
2、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原件3份;
3、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原件1份;
4、企业受灾及生产经营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原件1份;
5、公安消防、民政、房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证明原件送审,留存复印件1份;
6、受灾房屋及土地的照片 复印件1份;
7、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8、请分减免税项目分别填写。
办事流程说明:
申报条件:
遭受自然灾害符合相关税收政策纳税人。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上报;
4、办结。
办理部门 : 地税局 | 事项类型 : 财税金融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59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转交主管地税分局办理 |
办理地点 : 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 | |
行使依据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