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规划函〔2012〕734号
有关市经信委(经委),省标准化研究院:
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119号),我委直报的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17项已列入计划下达,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有关市经信委(经委)、标准化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把计划下达到相关企业和协会,督促各标准起草单位认真组织标准文本的编制、送审和报批等各项工作,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调度和服务,确保项目按期结题,在辖区内有关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我委。
二、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加强和国家归口标委会的沟通联系,配合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开展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认真做好标准制修订各项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所属市经信委和我委。
三、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由我委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规定办理。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处 朱珉,联系电话:0551-2871085。
附件:2012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的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doc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