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标
根据国家、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市开展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通过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继续加强政银合作,发挥部门政策叠加作用,规范小微型企业融资统计,开拓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和产品。实现年度小微型企业融资“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融资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小微型企业客户不低于80%。
二、活动方式
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遵循政府倡导,部门协同推进,银企合作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市经信委、发改委(金融办)、人行、银监局、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新闻办等部门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办,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三、活动内容
以推动扶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实施为重点,各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和计划进度完成相关融资服务工作。
1.市人行负责建立规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进行统计,及时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季度金融机构小微型企业贷款融资情况,争取全年实现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等融资产品的创新。
2.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金融办)、商务局、人社局等部门起草、兑现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对中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每季度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各级财政资金兑现情况。
3.市经信委贯彻国家、省、市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配合市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人行、银监局等部门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运用芜湖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开展网上金融超市服务,将银行、担保、小额贷款、典当等机构及个人投资相关业务纳入“超市”,实行在线查询,一站式服务;建立800户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会同相关部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举办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小微型企业研讨会;宣传《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与市广播电视台、银监局、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等部门举办芜湖市首届小微型企业融资峰会;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举办小微型企业会计准则、税务、财务等管理培训;组织市融资管理部门到先进地区、改革试点市学习考察;举办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现场推广会。
4.银监分局鼓励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制定年度小微型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容忍度等考核指标,实行银行间小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质量实行差异化考核,开展小微型企业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创新。
5.市发改委(金融办)完善对小微企业融资机构的奖励考核制度,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为小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小额贷款及其他融资服务;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季度担保小贷等融资情况,组织投资机构、组织银行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开展银保授信活动,组织商业银行及骨干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展银保企对接活动,推动小微型企业开展高收益债券、集合票据等融资产品创新。
6.市商务局组织典当机构开展对小微型企业典当融资服务,并向市经信委报送季度典当融资情况,开展小微型企业典当业务创新。
7.市人社局推动对小微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微型、初创型企业发展,并向市经信委报送季度小额担保贷款融资情况。
四、活动阶段
2012年全市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从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2012年4月-5月)
市政府召开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工作布置会议,活动办公室组织召开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发布会,对小微型企业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各部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方案,确定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员,报送活动办公室。
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部门沟通协调会,统计、汇总、考核全市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了解小微型企业需求,对年度目标进行考核,通过工作情况和简报及时向市领导反映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成效,并报省经信委。
通过媒体,开展宣传。从4月份起,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将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作为重点内容,集中宣传;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宣传,为小微型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推动小微型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开展服务(2012年6月-2013年2月)
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和“融资服务年”活动方案,具体实施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活动,服务活动成果于每季度15日前报送活动办公室,活动成果主要包括:服务小企业数量、融资金额、产品创新、活动次数、活动人数,目标完成情况等。
(三)成果总结(2013年3月)
市政府组织召开芜湖市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成果发布会,通报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情况,开展评估问效,对小微型企业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我市活动情况和成效报省经信委。
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市经信委活动办公室。
附件:芜湖市2012年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重点活动安排表
附件:
芜湖市2012年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年
重点活动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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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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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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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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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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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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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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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口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等产品创新,按季度报送贷款融资情况,开展融资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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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小微型企业贷款融资全年实现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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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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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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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小微企业专项资金,起草、兑现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季度报送财政资金兑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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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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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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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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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金融服务,建立800户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举办小微型企业会计准则、税务等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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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银行、担保、小额贷款、典当等机构及个人投资相关业务,纳入“超市”,实行在线查询,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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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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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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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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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芜湖市首届小微型企业融资峰会、举办民间资本服务小微型企业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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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台、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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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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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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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现场推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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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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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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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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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小微型企业贷款考核指标,开展小微型企业业务品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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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小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质量实行差异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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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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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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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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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银保授信活动和银保企对接活动,推动开展融资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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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人行、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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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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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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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对小微企业融资机构的奖励考核制度,报送季度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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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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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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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典当机构开展融资服务,报送季度典当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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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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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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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对小微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报送季度小额担保贷款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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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微型、初创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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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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