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非煤函〔2012〕189号 各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审查合格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有效期到期的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予以换发。新换发的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有效期起讫日期为2012年3月8日至2014年3月8日。请在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附件: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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