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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2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4650  浏览次数:1348
核心提示:  各市农业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为做好2014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

  各市农业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为做好2014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

  成果奖的申报范围为2011年至2013年完成并通过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或委托)鉴定的项目。合作奖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限报1个。

  二、申报材料

  (一)成果奖申报材料共9项:申报书(见附件1-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1-2,原件);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原件);成果科技查新报告;成果应用证明(见附件1-3,原件);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书(或实施方案);其它有关试验总结材料。全套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同时上报《2014年成果奖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1-5)25份。

  (二)合作奖申报材料共5项:申报书(见附件2-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见附件2-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3);工作总结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全套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同时上报《2014年合作奖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2-4)25份。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均要在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二)项目申报材料应保证内容真实可靠。对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省丰收奖。

  (三)计算经济效益按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执行。

  (四)各市农业局(农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省丰收奖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填写主管单位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参评项目目录报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奖励等次不作为推荐内容。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和有关省直部门(单位),集中将本市或本部门(行业)的申报材料、整本材料的电子文档(有关证明等材料可用扫描件)以及成果奖和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一并刻入光盘,于6月10日前报送到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厅办公楼516室)。

  联 系 人:石敬祥 沙继红

  联系电话:(0531)82352873

  E-mail:sdkjrh@163.com

  附件:1. 成果奖申报材料

  1-1 成果奖申报书

  1-2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1-3 成果应用证明

  1-4 《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1-5 成果奖申报情况简表

  1-6 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2. 合作奖申报材料

  2-1 合作奖申报书

  2-2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2-3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2-4 合作奖申报情况简表

  2-5 合作奖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鲁农科技字〔2014〕15号附件下载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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