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科技  芜湖地方政策  企业  芜湖  服装  公司  芜湖市  投资  芜湖政策  机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相关政策 » 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07  浏览次数:331
核心提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发布单位:江西财政厅,省直有关单位,设区市财政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修

省直有关单位,设区市财政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6日
 

附件下载:赣财会〔2014〕18号附件 .sep

 
 
[ 商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商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百度更新 | 谷歌更新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