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规定,我委于6月5日组织开展了2012年第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经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环境检测、专家评审,郎溪县团结圩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0个首次申报的农产品产地和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64个复查换证的农产品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条件,认定为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现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与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联系。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551-2669105
附件:1. 2012年度第一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2. 2012年度第一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产地名单
附件:2012年第一批产地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