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技函〔2012〕526号
关于开展全省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委:
为准确评估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成效,认真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根据《安徽省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农农函〔2012〕315号)要求,我委决定对育秧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与对象
30个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试点县(市、区)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组织和个人。
二、验收主要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新建标准化育秧工厂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面积、任务是否与实施方案一致。具体操作程序包括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建设单位选定、责任合同书签订等文本是否齐全。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经费补助标准与方式、省级资金使用是否与实施方案中所列用途一致、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财务档案收集整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3、项目管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管理运行机制、信息报送、工作宣传等组织保障措施,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
4、项目作用发挥情况:包括项目完成后实现的育秧面积、供应的秧苗满足大田栽插面积、机插秧面积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三、验收程序与方法
一是县级自验。各试点县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农机等部门组成验收组,6月下旬实地查看每个育秧工厂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核查并保存原始资料档案,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和自查报告,连同育秧工厂位置图,及时报所在市农委。
二是市级复验。试点县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6月底前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审核项目文件、台帐、档案,实地核查每个育秧工厂建设和应用情况,市级复验可与县级自验结合进行。验收组根据项目考评标准,对扶持建设的每座育秧工厂逐个打分,填写考核评分表,以县为单位排序。依据项目得分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复查验收报告。
三是省级抽验。7月上旬,省农委组织专家在市级复验基础上,对打分排序靠后的试点县(市、区)进行抽验。重点查看育秧工厂建设情况,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农户,查阅文档、账目等原始资料,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进行情况通报。
四、有关要求
1、项目验收是强化工厂化育秧建设项目管理和综合评价的必要环节,是检验建设成果的有效方法。各地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原则,积极配合专家组的验收活动,严禁弄虚作假。
2、各验收组要依据省农委、财政厅印发的2012年全省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验收准备,坚持公平公正,不走过场。验收时深入每个建设现场,查看建设、育秧和大田应用情况,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
3、各试点县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市级复验报告和复验情况统计表等,请以书面形式连同电子版于7月初分别报我委种植业局和农技推广总站。
联系人:吴志伟、孔令娟,联系电话:0551—2640460、2651473,电子信箱:ahnwwzw@126.com、kljahnjz@163.com
附件:1.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2.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市级复验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考评 内容 |
评价指标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建设 规模 40分 |
1、每座育秧工厂建设钢架大棚面积12000平方米。 |
14 |
A、面积达12000平方米满分; B、面积每减少10%扣3分。 C、面积少于6000平方米的不得分。 |
|
2、每座育秧工厂建设简易轻钢板房结构播种车间1座,面积200平方米。 |
8 |
A、达到标准满分; B、每减少10%扣2分; C、少于50%不得分。 |
|
|
3、每座育秧工厂配置不少于播种流水线设备2套、碎土机1台。 |
8 |
A、达到标准满分; B、少一项扣3分; C、少两项不得分。 |
|
|
4、每个育秧工厂育秧满足大田机插秧面积2000亩以上。 |
10 |
A、示范面积2000亩以上满分; B、示范面积每减少10%扣2分; C、少于1200亩的不得分。 |
|
|
操作 程序 12分 |
1、组织行业相关专家论证和考察,综合评比择优扶持建设单位,并签订合同书。 |
4 |
A、达到要求满分; B、程序每缺一环扣1分; C、未签订合同书不得分。 |
|
3、制定具体建设操作方案,及时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 |
4 |
A、达到要求满分; B、未及时报送的扣2分; C、未制定方案不得分。 |
|
|
4、及时组织验收。 |
2 |
A、达到要求满分; B、未验收不得分。 |
|
|
5、开展为农户全程服务试点。 |
2 |
A、达到要求满分; B、没有不得分。 |
|
|
资金 使用 15分 |
1、县级财政安排有专项经费配套支持水稻育秧工厂建设。 |
5 |
A、安排的满分; B、没有不得分。 |
|
2、省级资金全部用于新建育秧工厂大棚、播种流水线、催芽设备、营养土粉碎机等科目。 |
10 |
A、达到要求满分; B、安排建设内容以外的每项扣3分。 |
|
|
组织 领导 8分 |
1、成立有县农委领导任组长的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 |
3 |
A、全部健全满分; B、每缺少一项扣2分; C、组织体系不健全的不得分。 |
|
2、县农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
3 |
A、达到要求满分; B、没有达到不得分。 |
|
|
3、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管理档案。 |
2 |
A、达到要求满分; B、档案不齐全者,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C、没有专人负责扣1分。 |
|
|
制度 建立 10分 |
1、建立责任机制和督查机制。 |
2 |
A、达到要求满分; B、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
|
2、有督查检查记录。 |
3 |
A、3次以上的满分; B、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
|
|
3、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及项目小结。 |
5 |
A、达到要求满分; B、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
|
|
作用 发挥 8分 |
1、每座育秧工厂集中育秧可供机插秧示范2000亩以上。 |
4 |
A、达到要求满分; B、每少200亩扣2分; C、1200亩以下的不得分。 |
|
2、订单育秧规模较大,有市场需求,用户满意。 |
2 |
A、符合要求满分; B、市场需求一般扣1分; C、用户满意度差的不计分。 |
|
|
3、标准化工厂育秧在促进当地水稻机插秧的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
2 |
A、显著满分; B、一般1分; C、差的不得分。 |
|
|
宣传 引导 7分 |
1、在标准化育秧建设点树立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
2 |
A、达到要求满分; B、标牌不规范扣1分; C、未树立标牌不得分。 |
|
2、采用现场会、制作发放技术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 |
3 |
A、5次以上满分; B、低于3次扣2分; C、没有不得分。 |
|
|
3、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市级及以上媒体开展宣传。 |
2 |
A、宣传报道4次以上的满分; B、每宣传报道1次计0.5分; C、没有不得分。 |
|
|
合 计 |
100 |
|
|
备注:各项内容的考核计分以文件、方案、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工作日志、拨款凭证等原始材料、正式文件和凭证为依据,结合省市专家现场实地查看实际情况为准。
附件2
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项目市级复验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
总 分 |
排 序 |
实施规模与面积 |
||||||||
钢架大棚 (平方米) |
轻钢板房播种车间 |
场地 (平方米) |
播种流水 线 设 备 (套) |
碎土机(台) |
示 范 推 广 机插秧面积 (万亩) |
资金使用(万元) |
|||||
(个) |
面积 (平方米) |
省级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