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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428件_专利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1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方海卓  浏览次数:650
核心提示: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五周年,为充分展示五年来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取得的成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有效实施.

  为牟取利益,身为防水材料经营者的刘某,将假冒名牌防水材料出售给施工工地。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刘某作出批捕决定。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共批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28件2176人,起诉2253件3805人。

今年是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五周年。据了解,近5年来,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列为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依法对有关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办理了一大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2008年至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723件19786人,提起公诉17062件29481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势严峻,呈逐年递增趋势。此类犯罪主体以自然人为主,共同犯罪特征明显;发案的地域性特点明显,经济发达区域发案量居高不下;作案手段隐蔽、日趋专业化,查处难度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侵犯商标权犯罪最为突出,约占全部案件的八成。为了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3个涉及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司法解释文件,指导各级执法司法部门在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准确适用法律,统一司法尺度。

高检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但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衔接不够顺畅,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此,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两法衔接”,发现行政执法机关该移送不移送、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要“一盯到底”,确保对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况的全程监督。 (记者 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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