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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假,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4  作者:方海卓  浏览次数:659
核心提示:又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而连续经历阿里巴巴美国上市、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生假货之争、在美国遭起诉之后,网络销售中的盗版

  又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而连续经历阿里巴巴美国上市、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生假货之争、在美国遭起诉之后,网络销售中的盗版、假货问题无疑成为这个“3·15”期间社会公众最关注的话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的许多“3·15”活动、晚会都将网购售假作为热门话题,而这其中,网购平台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引发的争议最大。

近日,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呼吁在行业内推行“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时,电商平台须先行赔付,事后再去追溯商户的责任。而且电商平台应当保全交易数据证据,不能以平台模式不参与商品销售而推卸责任。这一观点在业界引发争议。在国内,电商平台自营模式中盗版、假货并不多,备受争议的是第三方平台商。“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加大了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审查责任,这无疑能有效遏制盗版、假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但就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并没有过重的事前审核义务。张近东的这一观点在国内能否可行?平台到底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及法律界人士。

先赔付加重平台责任引发争议

据了解,“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主要包括3个方面:对于在交易中产生的数据证据,电商企业应完整保存,不得隐瞒、删除系统数据;对商户加强管理,从建立前期的约束机制开始,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广过程中杜绝假冒,并在侵权事件产生后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电商企业应承担对消费者先行赔付责任,以维修、退换以及其他赔付形式补偿消费者损失,并履行追溯、问责平台内商户的职责。据了解,今年年初,苏宁推出“蓝盾行动”打击假冒产品,首要的举措就是“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同时还推出了专项复核商户资质、联合投保正品保险、提供免费鉴定服务、招募民间监督资源等举措。

记者就这一观点采访多家网络销售平台,他们均表示对此不便做出回应。那么,对于国内网购平台,特别是第三方商家平台而言,“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是否过重?“如果平台自己推出负责制的方案和规划并付诸实施,这属于平台方和消费者、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有利于消费者,我个人作为消费者也欢迎平台这样做。但如果在国内推行‘电商平台首问负责制’,必然会增加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网站的事前审核义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这类平台不是直接提供产品的一方,一般定义为网络服务者,法律并未规定平台有过重的事前审核义务。一般针对私权利是否存在侵犯,平台方不具有事前审核义务,而针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平台方也不负有过重的审核义务,除非平台方有明确自己要承担责任的约定。他认为,针对平台,一般而言,出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产品,严重侵犯国家、社会利益的产品,或在接到真实有效的投诉后未及时下架的伪劣产品,平台方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关于商家售假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建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涉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还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等。至于是否施行“无理由先行赔付”,则可由平台根据自身考虑来决策,“如果类似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率先实现‘无理由先行赔付’,则会促进其他平台跟进实施相应的承诺,进而提高消费者权益保障水平。”他表示。

平台商采取积极行动打击假货

打击网络售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从立法上来看,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售假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李俊慧介绍,从侵权责任角度看,入驻商家售假,电商平台可能要对商标持有者、专利所有人或著作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商平台对于入驻商家可能的售假行为,需承担通知删除义务并对因未及时删除导致商标持有者、专利所有人或著作权人的扩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他还介绍,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因入驻商家售假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商平台也有多重责任需承担,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管理不善先行赔偿义务,以及商家侵权平台连带责任。

“网购平台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动的打假机制和方案,明确投诉途径、退货流程、纠纷内部解决机制,完善平台的审核机制和反馈机制。”姚克枫指出,如果存在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情况,平台方应积极帮助消费者提供侵权人的信息,便于消费者维权。他还表示,如果平台方本身无责任,也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保留证据和帮助维权。

其实,近年来,国内多家电商平台都加大了审核力度。京东于2013年开通了第三方商家平台,京东相关负责人介绍,京东对第三方供应商资质审查非常严格,比如在图书方面,要求商家拥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各层资质审核等。京东有一个严格的“黑名单”机制,如果客户投诉某一商家可能有盗版,平台会在第一时间下架图书。如果确定为盗版,将永远关闭该商家。

消费者利用多种渠道有效维权

网络购物买到盗版、假货,消费者应如何维权?“消费者可以有多种维权渠道,如通过网站申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通过法院民事诉讼索赔等。”姚克枫建议,消费者应保留证据,与平台方积极沟通,如果某款产品被侵害的消费者众多,可以联合维权,进行联合投诉。李俊慧则指出,工商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部门,亟待建立健全的在线工商举报及纠纷解决渠道,加快“以网管网”技术应用和普及,以期实现在线产生的纠纷在线解决。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购平台责任重大。“京东目前执行的售后服务政策严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保障,部分条款设定高于法律要求。”京东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如家电类商品,京东目前执行的是“30天无理由退款,180天质量问题换货”的政策。在处理流程和时效上,京东拥有售后100分服务承诺,在收到消费者返回的问题商品后100分钟内给出售后意见,并会在其后7天内完成整体售后服务流程。此外京东部分商品还支持“闪电”退款,甚至可以实现商品还在消费者手中,退款就已经到账的“惊喜”功能。“我们希望电商行业的各大平台都能积极响应和执行消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一个诚信的网购环境。”该负责人表示。(窦新颖)

最新动态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受关注

记者近日从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下称新诤信)获悉,该公司推出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RSEE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关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新诤信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侵权状态分析,并要求其对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如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据介绍,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络销售盗版、假货的现象也随之愈演愈烈。面对鱼龙混杂的网购市场,新诤信于2014年4月推出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RSEE,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维权相结合,为版权人、品牌厂商提供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新诤信首席信息官张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必须用技术的手段解决,该平台针对电子商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站、搜索引擎进行数据采集,对图书等出版物、品牌商品在上述平台上的数据进行抓取、筛选、分析,并对侵权网站进行信用评级。平台针对不同的侵权网站,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轻度维权者可以通过平台投诉,通知对方予以删除;重度维权者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是通过新诤信线下法律服务团队进行维权。

张强介绍,这一监测维权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既能帮助版权人、品牌商实现主动、精准、高效地维权,权利人也可以通过平台实时监测网络售假的数据变化,及时了解维权的成效。据了解,自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RSEE上线以来,新诤信以往采取线下维权的客户都在转向这种“线上监测+线下维权”的平台服务。(刘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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