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科技  芜湖地方政策  企业  芜湖  服装  公司  芜湖市  投资  芜湖政策  机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相关政策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2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方海卓  浏览次数:391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票面年利率为3.46%,按年付息,每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7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72%。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8月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8月7日

 
关键词: 芜湖地方政策
 
[ 商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商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百度更新 | 谷歌更新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