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秩函[2012]25号
各市商务局、滁州市生猪定点办: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以下简称审核清理),及时掌握各地审核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审核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审核清理工作开展,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报送信息。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信息周报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成果、好经验和好作法,同时还要报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便我们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地的《周报表》电子版于每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我厅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盖章后寄至我厅市场秩序处。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审核清理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报信息的我们将予以通报并发各市政府。
二、及时编印简报。各地要在报送信息同时建立简报制度,及时编印《简报》报送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每月不少于2期。各地建立简报工作情况将纳入生猪屠宰定点资格审核清理考核验收目标。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在地方报纸等各种形式的新闻媒体上开辟不少于3期的专栏、专版集中宣传审核清理工作措施和成果,集中宣传“放心肉”体系建设,集中宣传肉制品安全防范知识。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走进大型屠宰企业,直接感受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主动通过媒体曝光重大案件,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行业监管的认可。
请各地商务局将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名单于5月24日中午12:00前报至我厅市场秩序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工作进度周报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审核清理工作进度周报表》、《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周报表》和《信息联络员报名表》请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张莲娣
联系电话:0551-3540193(传真)
电子邮箱:zhangld@ahbofcom.gov.cn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