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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监局关于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23  浏览次数:1231
核心提示:芜湖市人民政府:  你市辖区内G50沪渝高速芜宣段314Km+491m、315Km+620m、316Km+700m、317Km+153m、318Km+250m、319Km+695m处(
芜湖市人民政府:

  你市辖区内G50沪渝高速芜宣段314Km+491m、315Km+620m、316Km+700m、317Km+153m、318Km+250m、319Km+695m处(芜湖县阳光半岛小区附近)上跨桥两侧桥台后填土严重缺失,存在垮塌隐患,给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带来严重威胁,被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皖交安联〔2011〕13号文列为2012年省级挂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管理路段,并实施督办。时至今日,该隐患仍未彻底根除。为切实做好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你市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督促业主单位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克服畏难情绪,攻坚克难,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车环境安全,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你市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领导,立即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隐患上跨桥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危险性大的上跨桥立即实施拆除;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危险性小的上跨桥隐患整治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隐患没有彻底消除之前,要加强安全管控,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把该处隐患的整治情况列为对你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于7月份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该处隐患整治结果进行验收。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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