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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2  来源:看渠道网  作者:芜湖企业网  浏览次数:635
核心提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发布单位:安徽省政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 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 鼓励职业院校招录培养年轻新型职业农民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意见鼓励涉农职业院校办好新型职业农民相关专业,招录培养年轻新型职业农民;农民也可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以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新型职业农民是构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在试点基础上,去年我省已全面启动培育计划,目前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7000人。

  意见明确,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是重点教育培训对象。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中学毕业生、青壮年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后代等,将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后继者进行培育,以确保经营农业后继有人。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志成为职业农民者可向所在村咨询报名。

  为满足职业农民的素质要求,我省将创新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内容。未来6年将建设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的教材体系,扶持一批基地。按照培育岗位和专业分级别情况,还将规范制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着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保证培训不走过场,意见要求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需求,实事求是选择培训形式。实行“分阶段、重实训、参与式”教育培训模式。

  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条件和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各地要制订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保障措施,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扎实开展。(记者 史力)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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