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和我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的有关要求,请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认真做好2014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1、附件2),并于2月15日前将盖章的工作总结纸质件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厅。
联 系 人:高新处 程丽蓉
联系电话:028-61999334,18502852055
电子邮箱:1411343360@qq.com
附件:
1.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年度总结编写提纲
2.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年度统计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