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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厅: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3  浏览次数:663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为编制2013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及筛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备选项目,拟征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现将

各有关单位:

  为编制2013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及筛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备选项目,拟征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我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国际科技合作途径,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征集重点

  1、在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等重点领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结合实施“增长源工程”、省科技重大专项以及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在解决技术瓶颈问题等方面,开展研发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整合各方在技术、产业、合作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形成国际创新联盟,引进关键技术,着重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走出去”行动和“政府间科技合作”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5、与国外政府或科技组织开展的重要科技合作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依法在本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需签订共同研发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原则上每一独立法人单位只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动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3、凡承担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尚未完成,或有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指标通过验收记录的主持人以及不履行管理职责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均不得申报。

  4、所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符合上述支持重点,合作渠道落实,外方合作单位具有较强实力和研究水平。中方单位有良好的科研开发条件和业绩,配套资金落实,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

  5、各市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征集截止时间为4月5日。信息表电子版请直接发至信箱wsc@ahinfo.gov.cn,纸制版一式两份,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盖章后送交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四、立项程序

  为减少纸制材料的申报量和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立项程序设计为:征集项目信息—组织评议—正式申报—技术或重点符合度评审—进入报批程序。

  各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内容表述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项目内容无法理解的信息表均按废表处理。

  省科技厅联系人:对外科技合作处 李振祥、董文君

  电话:0551-62657892 传真:0551-62654531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联系人:宣平

  电话:0551-62999803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三楼5号大厅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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