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同时,对照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实行“资金推着项目走”,完善民生工程资金预拨、垫付制度,确保民生工程不因资金问题受到影响;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力度,强化民生资金保障管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发挥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和网上公示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发现的有关民生工程各类问题,加强跟踪问效,逐项督促,整改到位。注重民生工程日常调度,实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办”,加大民生工程考核力度,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成效。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多元导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影响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