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评定采取扣分制,起评分为100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该级别纳税人可享受按需领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且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等激励举措。同时,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为做好评定工作,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内容和激励政策,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和支持该项工作。在具体评定过程中,严格审核比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和接受税务机关依法管理等信息,取消虚报瞒报纳税信息的企业评定资格;对初评为A级的共管户联合地税部门审核评定,对拟评定为A级的所有纳税人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