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有储存设施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1.事项名称: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有储存设施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2.法定依据: |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3.行政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4.办理条件: |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
5.办理程序: |
5.1 申请人通过邮寄至窗口、到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或请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网申请 |
6.办理机构: |
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7.办理地址: |
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 |
8.联系电话: |
0553-2963086 |
9.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
10.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11.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12.需提交的材料: |
12.1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1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12.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12.4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12.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12.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
13.注意事项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前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非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先依法登记为企业,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 |
14.网上办事网址: |
http://www.whxzfw.gov.cn/index/showIndex.action |
15.服务对象: |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