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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监: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1  浏览次数:1799
核心提示: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安徽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天气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2〕2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为保障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有效防范高温和汛期季节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切实做好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温和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高温和汛期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高温、高湿、强降雨、洪水、强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区域、单位和场所,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除险加固、避险撤离、安全监测等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一要严格执行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险情的,要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整顿关闭。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撤出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工作场所和生产现场的通风、降温,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物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发生高温中暑等事件,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职工,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严禁午后露天作业。

  三、强化安全监管,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安全,要将防范高温中暑、暴雨、洪水灾害作为当前阶段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矿山企业要加强对井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边坡以及周边废弃矿井、地面塌陷坑、裂隙等重点部位与场所的安全排查,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受暴雨威胁较大的地下矿山,暴雨期间要停止采掘活动;其它矿山要加强监控、观测,加大巡查频度,发现险情要立即停工撤人,确保生产安全。

  尾矿库安全,要加强对坝体和排洪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测。对坝面出现管涌、流土漏砂、高位渗漏及沼泽化等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对坝体下游有居民、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要实施持续有效监控,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严防发生垮坝、溃坝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和各种管道、阀门的防静电跨接,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防高温设施完好有效。要妥善储存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要严格落实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的防洪措施,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各种管道造成挤压。要认真做好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工作,确保排水畅通。要检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避雷装置,做好成品油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工作。在雷雨天气情况下,各类油、气储罐要一律停止装卸。

  烟花爆竹安全,要严格执行夏季和高温时段国家标准规定的停产要求和复产验收制度。对避开高温时段间歇生产的,要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库区)防护屏障、防雷、防静电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危险性工(库)房和化工原料的防水、防潮、防山洪、防山体坍塌、防雨水倒灌等安全措施,在暴雨和雷电等天气状况下,要立即停产撤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高温和汛期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供气、供电、水利设施等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综合监管工作。

  四、加强预警预报,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高温、强对流天气以及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地区和企业,指导督促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五、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

  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质,处于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要建立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种情况和问题。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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