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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皖商明电[2013]10号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省级各应急保供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节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和安全生产工
皖商明电[2013]1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省级各应急保供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节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和安全生产工作,我厅以《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 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2]220号)印发各地。当前,正值低温严寒时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级商务部门要迅速将文件精神通知到辖区内大型商场、餐饮住宿、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人流量较集中的企业,指导、协调企业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煤(燃)气设施、电器电路、升降梯及扶手梯、消防通道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全面彻底清查安全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消除。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影响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商务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巡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的隐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按程序规章操作;细化各项应急措施,严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迅速反应、及时处置、有效救援,把安全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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