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低保对象分类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随着芜湖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民政部门通过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利好政策惠及全市16万城乡困难群众。
提高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比例。低保对象中患大重疾病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三无对象、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穿衣、吃饭、如厕均需照顾)的人员以及上述家庭中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子女等5类人员,分类保障金分别由目前的30%提高到100%或50%。10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按新的分类保障比例核发保障金。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收入家庭成员中大重病患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将被纳入救助范畴,按照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10月底前将完成对该两类人群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季度发放一次。
完善社会救助水平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4%或食品类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10%或居住类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对生活特困人员患大重疾病的,属于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年底根据医疗救助办法给予二次救助,二次救助最高限额为2万元。对遭遇突发意外灾难的特困人员,及时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视情增加救助次数,临时救助金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项民生保障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中,民政部门将确保各项救助审核、发放工作更为公正、顺畅。
记者 季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