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市纪委、市民政局、芜湖县、弋江区等14个单位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称号;钟云霞等10人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全省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以来,我市圆满完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此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创新建设了“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纸包账”、白条抵库现象的发生,有效解决了当前集体“三资”管理手段落后、监督缺乏针对性等难题。并将“阳光工程”建设成果逐步向社区、企业、高校等基层单位延伸,全面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