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对获2011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8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请各地按附表要求,认真总结,如实填写,于5月18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一)和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二)报厅规划财务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张平焱 电话(传真):0551-2376639
电子信箱:ahzpy@163.com
附件:
1. 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2. 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