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2〕845号
省有关部门,有关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
为加快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做好2012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考核和第21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经研究,定于8月3日在合肥召开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审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通报2012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初评情况;审定2012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结果;审查合芜蚌三市申请备案的第21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组织评审淮北等13市(含广德县和宿松县)申请第21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见附件2)。
二、参加会议人员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合肥海关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邀请的有关专家。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8月3日下午,会期半天,其中通报会 2:30-3:00,分组答辩3:00开始。
会议地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北六楼1号会议室(通报会会场),北五楼529号、530号会议室和南九楼901号会议室(分组答辩会会场),北六楼大会议室(休息室)。
四、其他事项
(一)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与认定工作,是基于Web环境,按照《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在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上交互式进行。省、市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可以通过省经信委和安徽省技术创新网主页链接,登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实时查询评价与认定过程和结果。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如遗失,可向省经信委索取。
(二)请各有关市、县经信委负责通知所在地企业参会,并按照有关要求(参见附件1)准备好汇报用幻灯(PowerPoint)拷贝和书面汇报材料一式6份,于8月3日8:00-12:00交会务组(901会议室),同时索取企业分组及具体汇报时间安排。
(三)要求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到会汇报,每个企业汇报时间10分钟。汇报企业需按照分组及具体汇报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在会场外等候,进入会场汇报人员含地方主管部门不得超过5人。会场提供计算机及投影仪等设备。
(四)参加汇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联系人:徐晟,电话:0551-2871820,2871740(传真)。
附件:1、企业汇报要点
2、参加汇报企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企业汇报要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在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近三年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科技投入等情况。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的人才队伍与研究开发试验设施情况;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及创新成果产出情况。
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实现条件和保障措施等情况;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与拥有的产业技术等,对行业技术进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