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10天。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
电话:0551—2603213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安徽省2012年第一批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产品)
附件2:安徽省2012年第一批同意换证的企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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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2603213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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