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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合作社产品参加“2012中国安徽(合肥)农交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1221
核心提示:皖农合函〔2012〕635号  各市农委,广德、宿松县农委:  为落实省农委关于筹备2012中国安徽(合肥)农交会工作方案,组织好农
皖农合函〔2012〕635号

  各市农委,广德、宿松县农委:

  为落实省农委关于筹备“2012中国安徽(合肥)农交会”工作方案,组织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参加合肥农交会展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推荐参展产品

  1、参展主体: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参加2011年京、沪、皖三大农交会的合作社和安徽徽润联合社优先。合作社展区共255平方米,共分两个区间,各市推荐参展合作社展区155平方米,徽润联合社展区100平方米。

  2、参展产品条件:

  (1)产品名称;

  (2)商标名称及注册时间;

  (3)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等);

  (4)有关特色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或农产品基地认定等情况;

  (5)卫生许可情况;

  (6)产品已参展、销售及获奖情况;

  (7)产品货源充足;

  (8)产品从未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过;

  (9)所有推荐参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地推荐原生态、原产地,最具有地方特色的,适合省会高端市场销售的优质农产品;

  2、请各市推荐5-8个展销产品、3-5个展示产品;

  3、请于8月10日前以市(广德、宿松县单独报)为单位将推荐展销、展示样品(每种产品带1份)和有关产品资质、许可、认证等复印件一并送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审验;

  4、参加展销、展示产品的合作社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按要求登记清楚(于8月1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5、建议产品包装本着生态、环保、节约等原则,既能恰当的衬托产品,又能令消费者耳目一新。产品不易豪华包装,份量不易过重;

  6、场地面积有限,凡加盟徽润联合社的合作社参展原则上不与所在市、县交叉。

  三、关于新增活动安排意见

  经批准,今年农交会新增安徽徽润联合社直销中心为第二展区。即:“2012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第二展区暨安徽徽润联合社农产品进城市社区直供直销启动仪式”于9月7日上午与合肥农交会一并举行。届时农业部领导、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等将出席启动仪式。各市和有关县应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参展合作社及其参展产品积极参加合肥农交会和徽润联合社启动仪式等有关活动。具体方案一并上报。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省组委会统一要求,16个市和广德、宿松县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组展方案,把本地最具代表性的产品组织推荐到农交会,展出产品特色、展示合作成果、展现参展主体风彩。各市和广德、宿松县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和经管科(站)长兼任,具体负责合作社参展工作。组展方案和负责人、联络员名单7月31日前报省农委合作处。

  省农委合作处联系人:

  马  燕:0551-2656413、2666836(传真)、13965085098,邮箱:ahnwhzc@163.com

  吕健魁:0551-2666823、13855109931

  傅丽平:18756901996

  附件:各市组织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2012年中国(合肥)农交会”情况登记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7月20日


 

附件

各市组织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2012年中国(合肥)农交会”情况登记表

市农委参展负责人:          手机号:           联络员:            手机号:

参展合作社名称

合作社联系人

手机号

展销(示)

产品名称

“三品一标”认证等有关情况

合作社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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