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上钱被盗,到底谁负责?
据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的专题调研报告显示,近几年有关银行卡被“克隆”后盗刷的案件大量涌现。经统计,2009年至2014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此类纠纷多达107宗,案件量呈现逐年较快增长的态势。那么,银行卡被盗刷,到底谁负责?
市第三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通常会根据举证责任的履行、违约情况的认定等,依据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储户和银行的责任分担比例。对于伪卡交易所产生的损失,银行担责是原则,但具体的责任大小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来区分。
据介绍,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银行全责的情形。银行或特约pos机商户没有对交易机器、交易场所采取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而导致储户银行卡信息被复制、资金被盗取,银行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银行atm机被安装读卡器和摄像头的情形。
二是银行、储户按比例担责。比如,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储户用卡存在不规范的情形,而银行又履行了一定的风险提示义务,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责任范围一般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