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3月28日,繁昌县布置2016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集中认证工作。
此次认证是繁昌县自实施城乡居保工作以来,开展的第6次认证,主要内容是核查待遇领取人员是否死亡、出国(境)定居、服刑、保险关系转出或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从4月1日至8月31日,全县35160名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在户籍所在村居办理认证手续。居住外地的可到当地居保经办机构实施认证。8月31日前未办理资格认证的,县居保中心将暂停发其养老金待遇,直到其办理资格认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