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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_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2183
核心提示:市财政局调研员 蒋庆贵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芜湖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市人

市财政局调研员 蒋庆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芜湖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市人大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70亿元,增长1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3.5亿元,增长12.9%,完成汇编预算的103.5%,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资金1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9.2亿元,收入合计514.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7亿元,增长13.6%,为汇编调整预算的97.4%,加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亿元,支出合计513.2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4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含市本级、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具体详见附表)财政总收入完成216.6亿元,同口径增长1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亿元,增长4.4%,为预算的94.7%,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及区级上解收入87.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5亿元、调入资金7.3亿元,收入合计236.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亿元,增长12.6%,为调整预算的99.4%,加上解上级支出13.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5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亿元,支出合计235.3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亿元,为预算的79.6%,加上级补助收入2.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5亿元、上年结余1.7亿元,收入合计99.6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0.7%,加补助下级支出1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1.5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支出合计9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15万元,为预算的16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59万元,为预算的87.3%,调出资金956万元,支出合计161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9.5亿元,为预算的103.6%,加上年结余32.8亿元,收入合计1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4亿元,为预算的103.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9亿元。

    2015年,全市、市本级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计执行情况在年度决算后,可能还有一些变化。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后,再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管理,保障收支平稳运行。坚持依法征收,减税与清费并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定期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解决财税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市县区联动,加强县区分类指导和帮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同口径较上年优化0.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注重培植和涵养财源,“营改增”改革平稳运行,企业减负效果明显,全年减免税70.4亿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5年,财政民生支出完成343.7亿元,增长15.3%,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7.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创新扶持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和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财政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政策组合作用。出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设立4亿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众创创业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基金、贷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等多种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机器人、新型显示国家集聚发展试点通过中期评估,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460万元;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现代农业机械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获批,争取省专项资金3.9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新型创业扶持体系。设立3亿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2亿元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引导县区设立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采取投资参股等方式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发放科技“小巨人”委贷资金0.89亿元,开展专利质押贷款融资1.14亿元;引进风险投资机构推动创新创业,对获得社会资本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政府性投资平台跟进投资扶持,70%股权可用于股权激励。开展大学生免担保创业贷款工作,推出以“首投、首担、首贷、首补”为核心的八项扶持政策和创业扶持计划。加大中小企业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体参与省政银担“4321”合作体系,市财政分别对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县区国有担保机构增资1.3亿元和1.7亿元,增强担保机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2015年落实政银担合作项目355个,涉及企业272户,融资金额21亿元;落实续贷过桥资金、税融通等政策措施,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268户(次),周转贷款27.8亿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保障改善民生,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稳步实施33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91.6亿元,增长10%,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2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健全长效机制。安排社会保障支出9.8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就业补助、工伤保险伤残金等民生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5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政府投入、资产管理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安排教育支出11.5亿元,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推进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和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实验区。安排文体事业支出1.8亿元,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设立全市妇女创业专项资金,开展妇女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工作,激发广大妇女创业致富潜力。

    (四)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根据跨江发展战略部署,继续实施江北地区差别化补助政策,落实跨江发展市级各项投入,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江北集中区和江北新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资金0.35亿元,实施县乡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投入资金2.2亿元,建设33个美好乡村示范村。多渠道筹集资金50.4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整合投资1.3亿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项目528个。安排秸秆禁烧奖补资金0.45亿元,促进农村秸秆发电、秸秆还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体系。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4993辆,兑付补贴资金0.57亿元;加大黄标车淘汰财政奖补力度,淘汰黄标车4902辆,兑付补助资金800万元。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安排农业支出7.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森林增长工程、高标准农田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等。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政策,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0.7亿元,涉及补贴项目27项、惠及农民52.4万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试点,整体提标率在80%以上,全市近万户种植大户获得1.7亿元额外风险保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制定帮扶措施,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完成2.3万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目标。

    (五)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管理。深入贯彻《预算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0.1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偿还政府债务等。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撤销财政专户36个,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66个。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国库支付电子化试点,“银财互联”上线运行。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88家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36.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4.2亿元,年度节约政府资金成本6.2亿元,有效缓解到期债务偿还压力,保障在建项目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工作,启动城南过江隧道、商合杭公铁大桥项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国有存量资产、资源日常监管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企业分类考核,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进人管理,坚持“逢进必考”。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统筹安排。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行为,公布201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市安排5.2亿元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制度建设,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控“三公一会”支出。足额安排资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财务管理,对21家单位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对12个市直单位、15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升财政支出管理绩效。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强化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支出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潜在风险防控任务仍很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务实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实事求是地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财政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二是坚持质量和效益,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512.3亿元左右,增长9%。

    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注重绩效的原则。一是保民生。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原则,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保重点。全面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三是控一般。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结合财税部门的收入预测情况,市级财政收入预期237.7亿元,增长9.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7亿元,增长9.5%。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级可用财力117.1亿元,增长2%,统筹考虑2016年市级部门基本支出资金需求和全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安排市级支出108.8亿元,安排一般转移支付支出8.3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6.4亿元,下降43.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期较上年减少。加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收入6.5亿元,收入合计42.9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9亿元,下降12.7%,主要是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减少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下级支出6.8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00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3.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5.7亿元,收支缺口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动用历年基金结余予以足额保障。

    四、2016年市级财政重点支出预算

    加大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增强发展动力和培育发展优势。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资金39.3亿元

    1、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9.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场馆免费开放、保障广电、报社等正常运转和宣传等经费支出,支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农村文化建设。

    3、安排教育资金11.2亿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城乡中小学建设、办学条件达标、优质教育资源整合等项目,支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4、安排医疗卫生资金7.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策,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助、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工作实施。

    5、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3亿元。主要用于补充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残疾人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促进就业政策实施。

    6、安排农业发展资金3.8亿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补贴,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发展。

    (二)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27.8亿元

    1、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资金6.4亿元。主要是用于新能源、机器人、现代农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

    2、安排创新创业资金6.1亿元。主要用于研发补贴及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研发补助,创业特区、人才特区建设以及预留政府投资风险补偿。

    3、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9.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旅游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及外贸稳定发展。

    4、安排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资金5.5亿元。用于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及提升企业土地使用效益。

    (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资金18.4亿元

    1、安排城市建设维护专项6.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维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城南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补助、中心城区河道和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保障城市公用设施运转、维护。

    2、安排交通发展资金4.9亿元。主要用于公交公司运营补贴、芜宣机场建设前期费用、国省干线大中修、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农村路网改造和交通提升工程建设。

    3、安排城市安全运转保障资金3.1亿元。主要用于推动“平安芜湖建设”,公、检、法、司等部门办案、装备购置、科技强警等,建设人口疏散基地,支持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检测、监管及整治。

    4、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2.85亿元。主要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森林增长千万亩行动工程建设和林木养护,支持矿山复绿生态修复、绿道建设、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及高污染企业退出、工业企业环保技术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5、安排重点区域环境建设资金1.35亿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结合部及城市综合环境。

    (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安排资金12.7亿元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努力保持财政经济稳定运行,安排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12.7亿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务付息、归还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支付债券发行费用等。

    五、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形势研判,提升财政收入运行质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落实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及资源税改革工作,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加强财政形势研判和财政收支分析,加强对主要行业和骨干企业的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税制改革对收入的影响,强化税收监测调度和收入缴库管理,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积极培育和涵养财源。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合理设定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完善财税库横向联系和市县区纵向调度机制,指导县区做好收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实施33项民生工程,统筹安排投入99.6亿元,增长9%。加大对各类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各级扶贫专项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推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健全财政支农政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障资金,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推动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实施集团化办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力度,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体育产业发展。

    (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的“逆周期”调节功能,增强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动力。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管好、用好中小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进一步畅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管道,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力保障“调转促”行动计划和十大重点工程实施,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积极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围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支撑、创新人才激励、创新团队引进等关键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努力形成更多的产业成果和改革成果。激活财政投入方式,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和基金运作等办法,在公共领域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实施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社会贡献考评奖励等政策措施,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开展预算编制评审,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算公开。规范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试编三年滚动预算,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将所有政府性资产、资源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公车改革政策,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规范债务资金使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管控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重点的国资运营监管体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规定,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和完善公务卡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内控机制和财政监督体系。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务实创新,努力完成全年任务,为加快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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