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芜湖市局以贯彻落实《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为抓手,提请市政府出台《芜湖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修订完善《芜湖市部门统计考核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部门统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部门上报的部门统计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结合日常统计工作情况,由各牵头专业科室对30个市直部门和8个垂直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并及时形成考评意见报市政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成绩计入各单位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是认真确定部门统计机构人员的设置。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对54个市直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提出要求。明确各部门统计工作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同时落实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确定首席统计员,并报市统计局备案。
三是努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门统计工作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前培训等,征求市直单位对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讲解部门统计业务,指导相关部门修订完善部门统计报表制度,明确部门统计报送数据的范围、时间、频率、质量等,依法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着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