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印发《关于建立工商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该机制主要是建立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平台,设立“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模块。市工商局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与平台联通,数据同步实时交换。各市级主管部门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并根据分类检索条件认领相关登记信息,主动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通知》要求工商部门提高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适应新形势,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市场检查,及时掌握工商登记信息和市场经营现状,做好部门协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监管无缝对接。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认领工作,做到每日主动登录平台认领,落实本系统、本单位各级市场监管职责。《通知》强调,办理认领过程在平台上有痕迹可循,对因市场检查不到位和未及时登录平台认领工商登记信息,造成监管真空并出现严重后果的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考虑到监管衔接性,《通知》要求对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至共享机制建立之前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由各部门集中进行认领,并进行监管“回头看”,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芜湖市将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放宽至县区级的相对应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同样可以登录平台共享工商登记信息,确保市场监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