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科技  芜湖地方政策  企业  芜湖  服装  公司  芜湖市  投资  芜湖政策  机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新农民”微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1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方海卓  浏览次数:472
核心提示: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宿松、广德县农委:  现将《关于举办新农民微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农科(教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宿松、广德县农委:

  现将《关于举办“新农民”微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4〕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规定的参与主体、展播主题、展播程序和参赛作品规格等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职业农民培训、培育以及“农民满意农技员”创建活动等工作,组织好“新农民”微视频参赛作品的推荐和展播工作,并将有关开展情况报送省农委科教处。

  联系人:柴一梅

  联系电话:0551-62650253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农科(教育)函〔2014〕74号

  关于举办“新农民”微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科教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处:

  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集中展示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在促进我国“三农”发展中的鲜活事例,我司决定于201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新农民”微视频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二)承办单位:中国农学会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

  二、参与主体

  全国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农业教育、科技工作者、在校学生等可协助拍摄制作。

  三、展播主题

  (一)推广良种夺丰收。选择本地高产、稳产、品质优、适应性广、抗性强,在生产上有推广利用价值,能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品种(农作物、牧草、畜牧、水产等均可),尤其是农业部和地方农业部门推荐的主导品种,拍摄并展示其品种来源、特征特性、生长发育主要过程、栽培要点、适宜区域、产量表现等,宣传推广优良品种。

  (二)普及技术增收益。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所应用的科学种养(饲养)技术、综合栽培技术、病虫害(疫病)防治技术、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性发展适用技术等,拍摄主要操作步骤及其经济和生态效益,加快技术普及。

  (三)依靠科技奔小康。选择农民真实案例,展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依靠互联网收集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掌握科学种植、养殖、管理、经营本领,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致富的经验和案例。

  (四)提升素质育农民。结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开展的农民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活动,拍摄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意识,建设美丽乡村等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四、展播程序

  (一)征集、展播时间为文件发布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

  (二)通过农业科技网络书屋http://www.nongye.cnki.net活动页面上传作品。

  (三)作品提交后将由主办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作品将于5个工作日内展播在以下活动网站: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http://www.kjs.moa.gov.cn

  农业科技网络书屋http://www.nongye.cnki.net

  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

  中国农学会信息网http://www.caass.org.cn

  网友可对喜爱的视频点赞,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一票。

  (四)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主办方对展播视频组织专家评审。

  (五)优秀作品信息将于11月21日公布在活动网站,主办方将电话通知优秀作品作者。

  五、参展作品要求

  (一)各类微视频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4”、“.flv”、“.avi”、“.swf”、“.wmv”、“.mov”、“.rmvb”、“.mpg”、“.mkv”、“.vob”等。

  (二)拍摄与录制手段、风格不限,画面清晰,文件大小不大于50M,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需使用高清晰度手机、数码摄像机、电影拍摄器材等拍摄、制作并能利用互联网上传、展播。

  (四)须有标题、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及联系方式。鼓励设置中文字幕或普通话解说。

  (五)每位作者上传的作品数量不限。

  (六)作品初审规则及著作权说明

  1.作品须围绕展播内容拍摄,内容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

  2.作品提交后,将默认接受展播活动所有规则和规定。主办方有权在活动网站和指定的其他场合与平台,以各种方式无偿公开播放、使用参展作品;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权收录、汇编及出版参展作品。

  3.提交作品须由本人或团队原创,提交者应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提交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展、评奖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活动鼓励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优秀作品。主办方将根据视频网友点赞数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参赛作品的地域范围,评选出三类优秀作品,各类作品不重复获奖。若某省份或地区没有参与者,则将奖项调整到参赛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

  (一)片区类优秀作品:共6名。根据华北、西北、东北、华中、华南、西南六大区参与情况,每区分别评选1部作品,奖励作者(包括个人或团队)平板电脑一台;

  (二)地区类优秀作品:共34名。根据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参与情况,分别评选1部作品,奖励作者(包括个人或团队)数码相机一个;

  (三)全国类优秀作品:共300名,各奖励作者(包括个人或团队)挎包一个。

  此外,参与本次活动的前1000名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用户,均可获赠印有“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的雨伞一把。

  七、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将通过活动网站及时发布展播活动有关信息和规则。

  (二)展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摄录费用自理。

  (三)主办方对展播活动等相关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一)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

  联系人:王秀芳

  电话:010-82895056-8328

  (二)中国农学会

  联系人:廖丹凤

  电话:010-59194173

  (三)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靳红

  电话:010-59193089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4年4月30日

 
关键词: 芜湖政策 安徽政策
 
[ 商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商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百度更新 | 谷歌更新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