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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滚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9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4989  浏览次数:1153
核心提示:  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

  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编制管理试行办法>及做好2015年度项目滚动计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滚动计划项目选项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通过财政扶持,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选项原则

  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根据资源和市场优势,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规模开发,突出重点。我省的扶持重点为粮食、油料、畜禽、茶叶、水果、蔬菜、水产、中药材、棉麻、林竹等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各开发县要选定当地2-3个优势特色产业作为今后3年的扶持重点,从2015年起3年内必须围绕所选定的2-3个优势特色产业来申报项目,超出此产业控制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投入、连续扶持,实现规模开发,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3.扶持产业,带动农民。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方式,通过扶持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发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4.公开竞争,择优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竞争立项,实现科学选项,优胜劣汰,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质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持范围

  本次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一般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 一般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主要扶持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扶持对象为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申报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料项目。

  2.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支持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化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

  3.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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