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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发布实施《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9  来源:芜湖企业网  作者:方海卓  浏览次数:476
核心提示:  3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地方标准近日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3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地方标准近日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这是我省首个贯穿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

  目前,我国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但这些标准仅仅是针对某一品种或某一环节。

  青岛市蔬菜副食品办主任姚新介绍说,青岛地方标准则贯穿了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的管理。

  该标准包括蔬菜和猪肉标准两部分内容,共84条,将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机衔接起来,并借鉴了融合输港、输欧、输日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形成从生产到流通全产业链统一的管理规范。

  以蔬菜为例,标准对于新鲜蔬菜的生产环境及种植流程、肥料和农药使用等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蔬菜基地应远离有“三废”污染的地区,且灌溉水源不受污染,尽量排灌分渠,避免串灌。此外,还需确保不受周围农田、果园、苗圃等农药使用的污染。

  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标准还提出对入“菜篮子”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相关规定有望于6月份实施。青岛市还将组织制定并适时推出有关水产品生产流通的地方标准。

 
关键词: 芜湖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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