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43号)规定,我省将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是指有经费支持,已签订《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本次验收的范围是:2008年至2011年12月应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火炬项目的《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组织管理
请各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认真清理本区域内国家立项的火炬计划项目,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于7月31日前提交省科技厅高新处,由省科技厅高新处集中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相关表格请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orch.gov.cn)下载。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雷
联系电话:0551-2674421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