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行为,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有机统一,日前,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人员管理上,要求企业严格编制控制和进人程序,一般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在内部考核上,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
在重大事项管理上,要求企业规范对外投资和担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事项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报告。
在资产管理上,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财务、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求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
同时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