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皖B1120127(告) 1.招标条件 南陵县弋江镇新陶三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农地整理工程(二期),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镇自筹资金和县政府补助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南陵县弋江镇,该项目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256.82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328.76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三标段预算控制价为438.84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四标段预算控制价为556.21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各标段工程质量均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同时中多个标段的,则只能按中标价的大小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 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各标段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其中: 一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万元)及诚信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万元); 二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万元)及诚信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万元); 三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8万元)及诚信保证金肆拾万元整(40万元); 四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万元)及诚信保证金伍拾伍万元整(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宜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芜湖日报》、南陵县招标中心网站、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卫群 电 话(传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