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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骗子开微店售假获刑3年被罚2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871
核心提示:中新网南京4月23日电(孙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举行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14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传统的批量商业维权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新兴电子商品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多发渐成为新趋势。在今天发布的2014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就有一起微信销售高仿奢侈品包被判刑的案件,涉案的两名女子王某、马某毕业后售假牟利,被举报后落网。  据了解,3年前,王某、马某刚毕业,想着打工赚不了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开起了微店,从广州等地进了46万多元的假冒LV、GUCCI、C
 中新网南京4月23日电(孙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举行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14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传统的批量商业维权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新兴电子商品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多发渐成为新趋势。在今天发布的2014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就有一起微信销售高仿奢侈品包被判刑的案件,涉案的两名女子王某、马某毕业后售假牟利,被举报后落网。

  据了解,3年前,王某、马某刚毕业,想着打工赚不了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开起了微店,从广州等地进了46万多元的假冒“LV”、“GUCCI”、“CHANEL”等国际一线品牌的包到无锡,然后在无锡市区多处商业广场内采用微信摇一摇加陌生人为好友的方式联系顾客,加价出售,利润高达30%,销售所得由二人平分。

  两年来,王某、马某的微店生意很红火,两人甚至还租下了一间五星级酒店房间和一处高档住宅当仓库。直至被人举报,这两名被告的“发财梦”才破灭,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二人最终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决后,两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一些销售者法律意识淡薄,以为电子商务平台监控不严,便大肆在朋友圈、网店卖高仿假货,一旦被举报,网店、微店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涉及刑事犯罪。”无锡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陆超提醒,网店、微店售卖外贸原单、正品尾单、海淘或高仿商品较流行,即使售卖产品是真的,如果电商没有获得品牌销售授权,就属于非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人人有责。无锡中院副院长顾铮铮认为,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能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样才有继续创新的动力。销售或购买假货,否定了人的价值,都是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

  据悉,2014年无锡两级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85件,其中不乏"LV"、“安利”、“盱眙龙虾”、“五粮液”等国内外大品牌的打假案。其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5件,涉案总金额1493.4万元,涉及罪名主要为假冒注册商标、侵害著作权、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等,判处实刑28人,判处缓刑53人,最高刑为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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