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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工业“三高”专项资金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2  作者:芜湖企业网  浏览次数:779
核心提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工业“三高”专项资金的通知,发布单位:安徽发改委,各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我委将实施工业“三高”资金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2015年度工业“三高”资金专项

各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我委将实施工业“三高”资金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2015年度工业“三高”资金专项采取切块到市、省直管试点县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支持关联度高、带动力大、支撑力强的区域性示范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

  二、组织方式

  各市在重大技术装备、高端材料和新材料、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等4个领域,自主选定1-2个具有区域特色、突出优势、对本地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子领域,编制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申报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较好,发展目标明确,配套措施得力,有龙头企业引领,有配套企业支撑,有重点项目列表。每个产业领域一个实施方案,方案实施时间2-3年。省直管试点县可申报1个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

  三、组织程序

  1.各市实施方案通过平台和政务中心窗口正式申报。

  2.我委组织专家及有关省直部门,对各市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安排切块资金额度,完成实施方案和资金批复。

  3.各市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自主选择贴息、后补助、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并报我委备案。

  四、监督管理

  1.各地对实施方案中重点项目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认真核实规划、环评、能评、土地等相关建设条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各地要做好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报送方案及重点项目进展。我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今后资金安排挂钩。

  请你们于3月13日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报送相关材料,书面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7)。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附件

  工业“三高”资金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一、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意义,市场需求和前景。

  二、产业发展基础。

  1.产业整体情况、产业规模,在全国及全身影响力;

  2.龙头企业情况及影响力,配套企业情况;

  3.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情况

  4.关键技术及产品情况

  三、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包括产业规模、龙头企业培育、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

  四、产业发展重点

  五、重点项目介绍及进展情况表

  进展情况表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年限、总投资、进展、已完成投资等内容。

  六、推进举措

  七、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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