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科技  芜湖地方政策  企业  芜湖  服装  公司  芜湖市  投资  芜湖政策  机械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相关政策 » 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0  浏览次数:511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布单位:北京市政府,发改规划[2014]2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的有关要求,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同意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现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据此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编办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国家标准委

2014年12月29日

 
 
[ 商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商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百度更新 | 谷歌更新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