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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9  浏览次数:1157
核心提示:关于做好2014年度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单位:湖南省财政厅,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经信委(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鼓励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经信委(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鼓励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套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1]2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套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奖励项目申报对象为符合《办法》中奖励对象及范围的省内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有效促进我省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发展。

  2、申报材料: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企业填报《2014年度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省内配套奖励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关键零部件企业填报《2014年度汽车、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奖励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办法》规定相关附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报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所有整车生产企业(含改装车)提供公告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3、申报奖励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申报项目组织: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分别由中央在湘一级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汇总后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市州、省直管县市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经信委(局)、财政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联合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行文上报。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依据审查和核实情况提出奖励意见。

  5、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网上申报请登录《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 (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书面申报请将申请文件和要求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套报送至省经信委,并将申请文件和汇总表报送一套至省财政厅。

  6、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及书面申报于2015年3月12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做好奖励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经济运行调节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邮编:410005)

  联系人:吴小波 0731-88955429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操作请咨询:0731-88922633

  省财政厅企业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联系人:刘天学 0731-85165299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请咨询:0731-85165438

  附件:1.《2014年度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省内配套奖励申报书》

       2.《2014年度汽车、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奖励申报书》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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