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澛港三期五区北入口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14GC2015SZ004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业主要求,合同专用条款部分修改,现就弋江区澛港三期五区北入口道路工程项目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的形式
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价款采用中标价款方式确定,并结合本合同补充条款内容进行结算。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确定的工程量,必须经甲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单价执行投标文件,并经审计确认结算为准。
3、 其他价格方式: / 。
本合同补充条款内容:
1、按图纸施工,增减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有该子项综合单价的,执行投标文件单价;投标文件中没有的子项,材料按施工同期芜湖市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经双方询价,确定价格。结算标准按投标定额及投标书上的计算顺序执行,费率执行投标费率。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土方平衡一项及所有措施费用按中标价款总价包干,不再调整。2、报送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须经监理公司审批同意的),仅用作指导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不作结价结算依据。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弋江区重点局工程管理暂行制度汇编文件。4、工期: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程量,验收合格后,以书面文字移交发包人。5、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若质量不能达到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6、合同签订前,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芜政办[2011]45号规定、芜湖市住建委和人社局共同下发的芜市建 [2014]72号文件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按芜市建[2014]179号文件执行。8、所有设计变更和签证以审计结算为准。
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