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价商认真查看条款及技术要求后严谨报价,并确保报价真实有效;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在网站公布,并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禁止参与我公司一切比价和招标活动。 一、对供应商要求。 1、企业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许可证; 2、代理厂家和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 3、经营范围:报价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以上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 二、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国际)相关质量标准,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强制认证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买受人的使用要求。 三、资格证书要求:根据物资的属性,需要提供下列资质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产品检测合格证书;提供防爆合格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产品证明)(或许其他科还有其他要求,需要根据情况每个询价单单独注明)。 四、验收要求:有技术文件要求的按照技术要求验收,无技术文件的按照买方验收标准验收;产品质量需进行委外检测的,在检测合格后确认收货;验收合格后填制验收通知单,验收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要求:采用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提供17%增值税发票后,90天内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执行,不接受预付款等任何形式的结算方式。 六、到货日期:1个月内 七、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北路608号 铁运处供应站 八、交货方式及要求:
1、按合同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应随货同行,否则我方可以拒收;出卖方若不能按期交货,必须与我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交货期。
2、发票要求:
1)开票信息;
2)开票说明 包含邮寄地址、指定收票人、发票严格按照合同明细出示,不能有丝毫变动,如用欺瞒行为中标的,导致我方无法办理后续结算手续的,将采取退货并举报、列入黑名单的方式制裁。发货后卖方需要同时将增值税发票正本传递给我方,校验无误后作为付款凭证。 九、是否要求现场服务: 十、其他备注: 1、质量保证期: 2、货物包装:货物包装不良或包装不适、或不符合长途内陆运输有关规定,或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货物出现锈蚀、损坏、丢失,由出卖方承担责任。 3、报价要求: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单价为含17%税到库价(不接受其他税率)。
4、如供应产品型号与我方发布型号不符的,必须说明,我方需要确定,否则我方拒绝收货;如购置设备在技术标书有明确要求且会产生以下费用的,请在报价时将安装费、调试费、验收取证费、运输费等一律按增值税税率折算进物资单价中(单独报价); 5、买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将直接做退货处理,所产生的运费及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货物到货前造成的丢失、损坏等问题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 6、售后服务方面。一旦报价被买方采纳,卖方需指派一名稳定的业务联系人与买方业务联系人就货物买卖的各项事宜进行协商。